今年第六批保障性租赁房
将于下月启动意向登记
市住建局公布了
该批次的分配方案
根据方案,本批次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二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
具体来说,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3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此外,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本批次共将提供现房房源约600套
安排在同安区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工程
均为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因此,1人户申请家庭和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申请。
房型的数量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因项目房源有限,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选房工作结束,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申请家庭顺序号作废。
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供核验,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
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公租房”App或“闽政通”App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办理线上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务必于2024年11月18日前登录App查看是否成功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意向登记申请家庭,务必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核实是否成功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线上意向登记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8:00—22:00)。
2024年12月4日。
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受理范围为排序在1—600号的申请家庭。未纳入受理范围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温馨提示: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常态化申请分配,可按照《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分配方案》(厦房住保〔2024〕1号)参与常态化申请,本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
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和公示,最终确认其保障性租赁房的轮候资格。依据资格公示的结果和房源供应的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制定选房方案,并以《选房手册》的形式公布执行,申请家庭需按照《选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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