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带了?别急,海沧这里免费借用!

日期:2024-11-01 浏览:3 评论:0

  来接小朋友放学,忘记带

  他的头盔了怎么办?

  别担心,可以到校园共享

  头盔驿站免费借用!

  10月22日

  文明海沧行“头盔共享 同筑文明”

  共享安全头盔进校园活动

  在海沧区马銮湾实验小学举行

  6所新建学校获赠共享安全头盔

  实现海沧区中小学100%全覆盖

  

  共享安全头盔进校园活动由中共海沧区委文明办、海沧区教育局以及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主办,200名师生、家长代表齐聚一堂。此次活动旨在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的号召,通过赠送共享安全头盔,提升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育良好的交通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01

  文明微讲习

  活动伊始,海沧新声力宣讲员、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东孚中队民警陈致强从文明步行、文明骑行、文明乘车三方面展开,以生动的案例和详细的数据为现场师生、家长代表带来精彩生动的文明微讲习,强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02

  文明知识我来答

  满多少周岁,可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12周岁。

  遇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应该优先做什么?

  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哪种处罚?

  记2分,罚款50元。

  活动现场,针对文明创建应知应会以及文明交通安全主题相关问题开启现场抢答。主持人话音刚落,同学们纷纷举手,积极回答,现场热闹非凡。

  

  

  

  03

  共享头盔赠送仪式

  

  

  中共海沧区委文明办、海沧区教育局以及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领导为芸景实验中学、马銮湾实验小学新校区、北附学校思齐校区、新江中心小学、延奎芸美分校科苑校区、西园科技小学学生代表赠送头盔,并投放到“共享头盔驿站”,方便师生、家长借用,切实守护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04

  精彩瞬间

  现场还有不少精彩瞬间。由马銮湾实验小学学生带来的民乐合奏《三十里铺》、朗诵《幸“盔”有你 安全出行》,博得观众阵阵掌声。孩子们在欢笑声中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牢记于心。

  近年来

  海沧区持续推动共享头盔进校园活动

  目前全区47所公办中小学

  均设有“共享头盔驿站”

  捐赠安全头盔共940个

  每个驿站放置符合“3C”标准的头盔20个

  (大人10个、学生10个)

  供师生及家长免费借用

  并制定了《海沧区校园共享头盔借还管理制度》

  海沧区校园共享头盔借还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共享头盔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适用于海沧校园内所有共享头盔的借还管理。

  二、共享头盔属于学校物品,学校实行专人专管制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借用,必须按程序向学校办理报批手续。

  三、借用程序

  师生、家长需要借用共享头盔时,可前往学校指定地点登记借用。借用人填制 “共享头盔借还登记表”,内容包括:借用人、联系方式、品名数量、用途及归还时间等相关信息。

  四、借用制度

  1. 共享头盔物品仅限师生、家长使用。

  2. 物品的借用必须校方工作人员签字后,才可借用。

  3. 借用人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或损坏。

  4. 学校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归还物品的数量和状况,监督共享头盔的使用情况,处理共享头盔借还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五、赔偿办法

  1. 头盔在借用期,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头盔损坏,按照头盔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 使用共享头盔时,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头盔损坏,学校将视情进行处理。

  六、区委文明办、海沧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将适时对共享头盔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未按管理规定执行或管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

  幸“盔”有你 安全出行

  “头”等大事 不容忽视

  每个人都应该成为交通安全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请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给自己和家人一份心安

  让佩戴头盔成为城市文明的标志

  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来源:文明海沧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79386.html
标签: 厦门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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