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11月5日开始报名,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至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类考生可参加高职分类招考
高职分类招考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
同时,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高职分类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仅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
此外,按规定,考生报名参加我省高职分类招考,除了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之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台商子女。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11月11日至16日办理现场确认
我省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1日至16日。报考人员本人须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外,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 陈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