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雄,副主任刘水金、陈梅、张雄、钟乃安、徐光忠,秘书长雷树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市政府副市长包江苏、党帅,市法院院长陈镇,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颖及市监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阮炜炜作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党帅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光忠作关于对市政府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关于检查《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陈霖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水金作关于提请接受苏晨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任免议案的说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祖峰作关于提请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议案的说明,市法院院长陈镇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任职报告的说明,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颖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免职报告的说明。会议对相关法规、报告、议案、决定和有关人事事项等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苏晨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表决前,拟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或作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对市政府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和福建水投集团宁德水务公司作为供水单位的工作情况分别开展工作评议。
来源:闽东日报见习记者 施木兰
编辑:陈娥
审核:蓝青 周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