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边角料”低效用地再开发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即日起,晋江农村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非建设用地,可以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后,依据规划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供地。
近年来,晋江抢抓试点机遇,将盘活利用低效用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抓手,全面提高土地利用质效。近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晋江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报批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进一步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当前,位于安海镇仁寿村、下洪村交界处的石材退出旧厂房用地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推进。据了解,该地块用地范围112.74亩,其中建设用地105.62亩,涉及建筑物面积1.55万平方米、简易搭盖1.07万平方米,厂房多数出租用于堆放煤渣、石材、废塑。
“这个地块已纳入晋江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图斑,我们正组织对该地块的边角地进行农用地转用。”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村集体已收回该地块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待地块周边的边角地农转用后,将采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获取用地手续,确保地块整体规划,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已组建工作专班对该项目的农用地转用报批操作进行指导,近期有望进入供地环节。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由项目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使用集体土地范围,将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在所在村(社区)公示公告,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居)民代表研究同意后提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随后,由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确认,开展农用地转用组件工作。
(记者阙杨娜通讯员林福凉)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