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临近高速出口,跨过导流带强行变道驶入匝道
1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郑丽金朱黄通讯员魏柯文/图)“我要举报!临近高速出口的时候,我左前方第一车道上的一辆白色小车突然就减速变道,导致我直接被逼下高速了。”近日,厦门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闽E×××7G牌照白色小车在高速匝道口违法变道,影响自己正常行驶。
原来,10月30日17时40分许,举报人驾车沿甬莞高速行驶到云洋枢纽路段时,其左前方第一车道内行驶的白色小车突然减速,跨过导流带强行驶入漳州长泰方向的匝道,导致原本正常直行的举报人“被迫”驶离高速。“太惊险了,幸好我及时刹车避险。”举报人心有余悸地说。
民警核实情况后,立即联系上违法车辆驾驶人陈某,要求其到执法站进行处理。
11月4日上午,陈某来到厦门执法站,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看过相关视频资料后,陈某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并表示:“我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在高速上强行压线变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最终,民警依法对陈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厦门高速交警提示,欢迎群众拨打0592—6220122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在开车途中,驾驶人需确保自身行车安全(最好是行车记录仪拍摄),不得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如需拍照摄像,可让车上其他乘客协助。
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拍摄标准
1.拍摄违法地点必须在厦门高速辖区范围内,视频时长不少于10秒。
2.图片要能直观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最好能拍摄两张以上照片。
3.视频要能反映交通违法行为动态过程、车辆号牌。
4.上传举报时间需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5.不得使用任何图像或视频处理软件进行编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