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平潭发布引进生选拔公告

日期:2024-11-09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 浏览:4 评论:0

最新消息!福州、平潭发布引进生选拔公告,来看详情——

福州

根据公告,福州计划从国内外知名高校,选拔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引进类型为综合管理类、基础教育类、医疗卫生类、国企类,引进待遇如下↓

报名方式如下↓

请于2024年11月4日起登录“好年华聚福州”人才网市引进生报名专区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20日24时。每人可填报1-2个类别。国企类可报考1-2个岗位。

(扫描二维码查看完整公告)

平潭

根据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计划从高校选拔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本次计划选拔引进生18名,其中,党政类5名、教育类8名、医疗类5名,政策待遇与管理培养如下↓

(一)党政类

1.岗位安排

引进到岗后,签订5年聘任协议。博士聘任为区属国有一级企业副总经理,硕士聘任为区属国有一级企业总经理助理,第一年为试用期,任期内任职时间计入其相应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期间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筹安排到基层一线和吃劲岗位培养锻炼。

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组织期满考核,考核称职以上者,综合考虑考核情况,结合个人意愿择优选拔到相应急需岗位:①按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调任机关相应职务或职级,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②经引进生本人申请,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用人单位同意,可继续留任国有企业。

聘任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实行单列管理。

经考核认定不称职、不适应现岗位的,到期不再续聘。

2.引进补助

①在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参照《关于博(硕)士引进生、选调生有关待遇的通知》享受购房补贴,博士享受40万元、硕士享受30万元。补贴资金从购房之日起分五年发放,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购房补助,服务年限未满的一次性退还相应补助。

②按照在实验区实际工作时间,可依政策申请享受专项奖励,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最高发放5年。

3.其他待遇

①选拔引进前3年,安排1名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作为导师。

②到岗后,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统筹协调。

(二)教育类

1.管理考核

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合同,办理入编相关手续,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引进5年后,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牵头组织考核评价。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签订5年以上合同,予以统筹安排在区内公立学校任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规定安排工作;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待遇

享受一级教师职称薪资待遇,可直评职称,推荐申报教师职称评审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和设置的限制。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引进补助

①引进前5年,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第6年到第10年,给予每月6000元生活补助。

②在区内购买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的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抵扣,个人出资比例最低为30%。若服务未满5年离职的,需一次性退回所有购房抵扣金;若在第6至第10年离职的,按照服务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补助。

4.其他待遇

①选拔引进前3年,安排1名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作为导师。

②引进到岗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

③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统筹协调。

(三)医疗类

1.管理考核

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合同,办理入编相关手续。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引进5年后,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牵头组织考核评价。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签订5年以上合同,予以统筹安排在区内同一经费渠道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任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规定安排工作;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待遇

享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按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引进补助

①引进前5年,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第6年到第10年,给予每月6000元生活补助。

②在区内购买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的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抵扣,个人出资比例最低为30%。若服务未满5年离职的,需一次性退回所有购房抵扣金;若在第6至第10年离职的,按照服务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补助。

③选拔引进前5年,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并一次性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4.其他待遇

①选拔引进前5年,安排1名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作为导师。

②选拔引进10年内由用人单位至少安排一次1年期的省内或全国高水平医院交流实践,并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派赴国(境)外交流培养。

③引进前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符合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但培训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根据学位类别和专业等情况安排1-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引进时正在原学校安排的规培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培训专业与岗位专业一致的,先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完成规培后及时返回用人单位。规培期不计入服务年限。

④引进到岗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

⑤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统筹协调。

报名方式如下↓

此次引进生选拔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个报考者仅限成功报考1个岗位。请报考者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平潭综合实验区→进入“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届引进生公开选拔公告”→报考登录→跳转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考者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7日17:00。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综合自好年华 聚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81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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