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鲤城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数个因占用疏散、堵塞、封闭疏散通道而被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通过曝光存在风险隐患的各类单位,督促隐患整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介绍,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辖区水沟巷某商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商户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且拒不整改。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元。
在泉州中山中路,海滨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某商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商户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且拒不整改。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该商户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在辖区新门街,执法人员对某商户进行安全检查时,亦发现该商户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且拒不整改。“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我们对其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表示。
鲤城区浮桥街道执法人员对辖区仙景社区某服装生产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将机台、货物放置在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处,存在堵塞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5000元,目前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亦属违法行为。近日,海滨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辖区涂门街某商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商户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且拒不整改。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元。(融媒体记者张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