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营运货车“以旧换新”促进节能减排

日期:2024-11-16 来源:闽东日报 浏览:0 评论:0

11月13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正积极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通过政府补贴,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时间从7月31日至12月31日。

根据活动方案,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申请人需向属地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具体申报流程、政策文件可登录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查阅。

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有助于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为推动换新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推动宁德市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并制作发放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宣传册1000多份,同时在交通运输局官网设置专栏公布政策及咨询电话,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

目前,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受理、审核、审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截至11月13日,已受理报废老旧营运货车98辆,涉及补贴394万元;已受理报废并新增营运货车24辆,涉及补贴资金218.5万元。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陈容

编辑:陈姜燕

审核:蓝青 梁辉约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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