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用人单位
部分就业登记有调整
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的通知,对就业登记相关事宜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2024年11月1日以后入职的满50周岁但不满55周岁且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厦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用人单位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自2025年1月起,职工尚未达到国家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均可在厦门办理就业登记。有关弹性延迟退休人员的就业登记办法,待国家配套政策制定后,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