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意识,增强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各乡镇、文物保护单位必须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安全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文物保护、监管、巡查责任,确保文物安全。要严格落实文物监管机制,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化解文物安全隐患,建立并完善管理台账。要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人防和技防结合,通过应急演练有效提高文物保护工作者、管理者、使用者处置文物古建筑类火灾的实战能力。要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成果,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尤其是村(居)主干、“两委”和现有文物点所有人、使用人的参与,共同构建文物安全坚固防线。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部署了下阶段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要求属地乡镇积极配合,齐心协作致力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外业核查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