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加强高技能人才集聚“黄金十条”

日期:2024-11-18 来源:华侨大学泉州校区 作者: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浏览:384 评论:0
晋江出台加强高技能人才集聚“黄金十条”

11月17日讯 (晋江经济报记者 李玲玲) 日前,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晋江正式出台《晋江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集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吹响广纳高技能人才的“冲锋号”。

在申报高层次人才方面,近5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中华技能大奖、晋江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师),近5年担任晋江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办)人,近5年在我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按规定申报晋江市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补贴、购房补助、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一揽子政策优待。

在生活补贴方面,对首次引进,与晋江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首席技师,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对新引进的省级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特级技师,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

在购房补助方面,对在我省取得技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晋江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缴交的月份不少于6个月的,购置晋江国有企业开发的房源,按技师(二级)3万元、高级技师(一级)5万元、特级技师(T级)20万元、首席技师(S级)30万元给予购房补助。

在技能提升补贴方面,鼓励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按规定予以补贴,对在岗在聘期间晋升技能等级且未享受过技能提升补贴的,按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特级技师(T级)1万元/人、首席技师(S级)2万元/人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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