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再优化
职工可享住院基本补助、住院天数补助、工伤致残慰问金补助等
厦门日报讯 (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林依静)近日,厦门市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出台。相较于往年,此次政策在参保对象、参保时限和保障期等方面进行了多项调整和优化,保障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持续至12月31日。此举旨在进一步擦亮职工帮扶品牌,切实解决职工们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当好职工“娘家人”。
如何参保?
●参保对象
第一类是在已建会的单位(工会关系在厦门),含覆盖建会和独立建会,由单位工会组织参保;第二类是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会籍关系办理参保手续;第三类是2025年新建会单位,按照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办理参保。
●参保手续
除了统一参保外,新参保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根据工会关系到相应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或市职工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保障期限
今年参保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时间将从2025年1月1日起,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
●缴费标准
今年参保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保障费用为每人每年60元。针对2025年新建会等特殊情况,参保时段也作出适当调整,保障费每月每人仅需5元。
如何申请?
●线上
新政策不仅提供更全面、灵活的保障选择,还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市总工会特别推出厦门智慧工会平台线上办理渠道,职工在线上即可完成申请流程。
●线下
如果职工对线上操作不太熟悉,线下的办理窗口也提供专业的办理指导服务,确保每位申请的职工都能顺利享受到这份保障。
如何报销?
●保障项目
职工自参加医疗互助保障开始,可享受住院基本补助、住院天数补助、职工亡故慰问金补助和工伤致残慰问金补助等一系列保障服务项目。
●补助额度
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还能额外获得省总工会的补助。其中,被保障人每年享有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补助累计最高限额3万元,省总工会大病补助累计最高限额15万元。
提醒
离退休职工
暂时无法参保
离退休职工暂时无法参保。由于现阶段退休政策调整变化较大,对于那些因年龄接近退休而无法确定状态的职工,政策也给出解决方案,即要求他们补充相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