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张芯雅通讯员厦法)近日,厦门中院裁定全省首例个人信用重塑案件进入重整程序。该案也成为厦门中院在全省率先出台《个人信用重塑工作指引(试行)》后推动个人信用重塑机制正式运行的首次司法实践。
据悉,该案债务人长期投资经营的某服务行业公司,曾经是厦门市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连锁服务品牌。为进一步扩大规模和加快企业转型,债务人通过引入投资机构和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的方式筹资投入企业经营。但后来该企业资金链断裂。债务人个人名下的财产均已被法院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仍无法偿还欠款。因此债务人希望通过个人债务重整程序,实现债务统一有序清偿,恢复企业诚信经营。
收到债务人申请后,厦门中院严格对照指引规范,进行综合审查后,裁定受理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作出限制债务人行为和指定管理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