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可随时办

日期:2024-11-21 来源:厦门景点大全 作者:厦门市 浏览:296 评论:0

失业人员可前往线下窗口咨询办理相关业务。记者 陈理杰 摄

  失业保险金,兜底失业群众的基本生活;技能提升补贴,帮助企业职工提升技能;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助力失业群众实现再就业……失业保险发挥着稳定就业、保障基本民生作用,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施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期“社保有事我帮您”栏目就带您了解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待遇申领条件逐步放宽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义务满一年,且不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此外,劳动者无论是碰上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是碰上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均可按照程序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今,群众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再有60日申领期限限制。对以往因超出申领期限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当前无法通过信息比对立即查询结果的失业人员,可通过个人承诺制申请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对于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失业人员失业状态的,无需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线上线下均能申领待遇

  在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可“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参保人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开通储蓄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在家通过网络自助完成申领。

  现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渠道越来越多样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均提供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失业人员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的失业保险服务。

  除了线上办理渠道以外,失业人员也可选择前往厦门市各区社会保险中心窗口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多项待遇保障基本生活

  参保人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后,次月起每月中旬,银行卡内都可以按时收到一笔失业保险金,并由失业保险基金在随后几日内代为缴纳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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