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日期:2024-11-22 浏览:2 评论:0

每套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

  今报讯 (今报全媒体记者 彭丽程)近日,我县发布新购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购房契税补贴适用对象为今年1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或单位。

  根据该细则,在11月1日前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购房补贴期限内撤销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又重新网签备案至原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含直系亲属),还有拆迁安置房源、二手房以及商铺店面、写字楼、商务公寓、车库、车位等非住宅不能享受契税补贴。

  补贴标准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并缴纳购房契税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予以财政补贴,每套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不含2万元本数),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应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凭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申请契税补贴。购房时所购商品房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的,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购房时所购商品房项目尚未完成首次登记的,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以楼盘完成首次登记后12个月内为限。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契税采取“先征收后补贴”模式,需缴纳契税后并办理完不动产权证书才可申请。购房人完成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并完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可将申请资料提交县行政服务中心251或257窗口(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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