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美区2024年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者(第一批)体检的通知

日期:2024-11-23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3 评论:0

  集美区2024年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者(第一批)考试体检定于11月1日上午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地点:集美区残联

  区残联地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正面大楼(诚毅大街1号主楼)三楼。

  二、集中时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7:20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照片(1张1寸个人半身彩照)和《公务员、参公招聘体检告知书》(本人签名);同时,准备体检费用418元(当场复检项目可能需要额外费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支持移动支付,待体检完表格上交后现场缴交。

  2.体检前正常清淡饮食、休息,勿酗酒及剧烈运动。体检前一日晚20:00以后需禁食、空腹勿饮水,体检当日早起空腹参加体检。

  3.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谢绝亲友陪同。

  4.考生应熟悉招聘考试有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与体检。

  5.女性在月经期间不宜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的,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可能受孕或有射线禁忌者,勿做X光检查,需携带相关的医学证明。存在上述情况的,均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果不受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或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影响。与体检合格标准不符的且要求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残联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7.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1.集美区2024年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者(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

  2.公务员、参公招聘体检告知书

  厦门市集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集美区2024年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者

  (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准考证号

  招聘人数

  名次

  1

  后溪镇

  A01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18

  2

  1

  2

  后溪镇

  B02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22

  1

  1

  3

  侨英街道

  B03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25

  1

  1

  4

  侨英街道

  D04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26

  1

  1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83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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