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强化资本赋能、防控金融风险等各项工作,提升金融集聚辐射功能,发挥金融为集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作用,经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厦门市集美区金融事务中心。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员。
厦门市集美区金融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金融事务中心”)隶属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中心,经授权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金融工具创新、项目资本对接、企业上市服务、金融产业发展、国际金融创新、金融行业风险防控、投融资方案设计等工作。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岗位实行市场化招聘。此次拟招聘金融专员2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是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三是成熟一个聘用一个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3.“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应聘者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介绍与任职要求
(一)金融专员(基金方向)(1名)
1.岗位职责
(1)负责基金招商服务(包含企业设立、变更受理;配合开展产业投资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2)政府出资基金模式创新(包含基金创新方案的拟定、推动方案落地);
(3)股权投融资服务(包含协助开展股权投融资项目对接、活动举办等);
(4)股权投资类企业风险防范(包含配合开展存量企业风险研判、新设新迁入企业风险研判)等相关工作;
(5)交办的其他事项。
2.任职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等专业;
(2)具备2年以上基金业从业经验且实际参与过基金项目运作,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
(3)具有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推动执行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二)金融专员(银行方向)(1名)
1.岗位职责
(1)负责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跟踪,推动授信方案落地;
(2)负责对接辖内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场景需求方案,制定计划,组织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推动金融服务方案落地;
(3)负责产业客户/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链的调研和路演,了解和梳理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掌握行业基本情况,并协同做好融资需求摸排;
(4)交办的其他事项。
2.任职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等专业;
(2)具备2年以上银行对公条线工作经验、了解市区两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及银行产品;
(3)具有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推动执行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四、录用及薪资待遇
区金融事务中心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聘期管理(首期聘期3年,季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提前解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内或转正后经考核与岗位不符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者,可优先续聘。
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相结合的年薪激励机制。基本年薪包括“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交部分,个税自担。绩效年薪为季度绩效+年度绩效,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核算。总年薪封顶20万元,后续年薪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集美区财政局作为招聘组织单位,采取自行招聘方式。招聘流程为:发布招聘公告、简历甄选、案例分析、面试、拟录用人员选定、体检、资料审查、正式录用。
(一)应聘通道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通过简历筛选的求职者,将适时安排案例分析和面试。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以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chenxin97@jimei.gov.cn)的时间为准,发送简历的邮件名称统一为:“拟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超期无效)
岗位咨询联系人:庄女士0592-6292807
(二)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若无法招聘到合适人选,可根据情况动态调整招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