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伟峰等辞去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5日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因工作岗位调整,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吴伟峰、邱友炳、蔡清墩辞去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凌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