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范围
昨日,记者获悉,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将被泉州市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范围,这项举措在全省尚属首创。
据悉,刚刚召开的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范围。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是一项救死扶伤、拯救生命、传递人间大爱的善举,将造血干细胞捐献纳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范围,既是对“生命至上,大爱无疆”的诠释,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可激励和动员更多人加入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志愿者行列,更好地展现泉州人民“人道、博爱、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从而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据了解,之前全省尚无此类做法,泉州市将先行先试,推动这项工作落地落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近年来,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飞速发展,已成为治愈血液疾病、恶性肿瘤、部分遗传性疾病等70多种致死性疾病的安全有效的手段。目前,全国等待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有100多万人,仅白血病患者每年就新增7万人。虽然中华骨髓库有300多万人份的库容量,但由于匹配成功的机率极低,远远无法满足临床患者的需求,致使许多患者的生命无法延续。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在没有法律义务或约定的前提下,以自愿捐赠方式,为拯救他人的生命贡献“生命种子”,是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彰显见义勇为风范。
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泉州市加入全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的志愿者累计有近5000人,截至目前,已成功匹配42例。(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傅恒 蔡紫旻 林志安 陈祥木 通讯员杨晓民 陈靖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