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黄景阳、苏毅伟、傅漳龙、黄梓奇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邱雪亮、市法院院长邱新跃,以及市监察委、市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宜,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南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24年12月24日至27日在南安市人民会堂召开南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期四天。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景阳提请,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免去:张永志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洪鸿京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陈德勤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王海南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蔡志泳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张永志同志为南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洪鸿京同志为南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德勤同志为南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海南同志为南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蔡志泳同志为南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邱新跃提请,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免去:
陈柳荣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谢希迎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卢君玉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上,黄景阳为新任命的6位同志依次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组织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议案。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刘金绵等139名同志为南安市人民陪审员。
刘金绵、徐世宗、傅端贵
傅承汉、李金珍、汪少平
傅仰松、陈小龙、谢宾泉
黄曙华、王声彬、凌欣琦
徐施恩、蔡进丁、林梅芳
苏锦华、陈惠玲、徐碧松
王燕玉、王秋玉、黄梅凤
黄种酷、黄章侨、叶敏强
黄清河、黄天祥、陈清辉
黄扬猛、陈国良、郭紫莹
陈小玲、张凤冠、王丹凤
杨小兰、潘桥溪、王建国
王舒静、陈文锦、许清珠
黄东梅、陈召治、李垂居
陈华宾、杨志纯、蓝双怀
周海涛、吴碧惠、黄建阳
黄丽阳、方耿毅、黄伟达
刘清木、黄景兴、肖美玉
李斯忠、黄安全、林群东
陈丙丁、戴少辉、雷灿明
李锦霞、潘晓峰、杨燕萍
侯金水、黄乐生、戴丽君
李意中、徐延泽、王连基
黄菲霞、苏翠月、王华星
林宛瑜、卢阿春、黄柳芳
苏阿春、林菊玲、黄金楷
洪奕鹏、郭发达、黄国华
黄淑芳、陈建议、王振炳
张桂彬、郑荣杯、许桂艺
林映雪、陈家栋、苏美双
郑万健、吕天笔、洪秀丽
王丽娜、陈双娇、刘艳
黄清泉、李娜、洪华南
陈伟鸿、陈文生、洪锡煎
许佳丽、洪克文、周海权
林水来、张金波、叶志军
杨娜艺、陈建灿、黄清洁
陈丽虹、林金吉、郑一君
黄伊娜、罗敏、王淑侦
周国清、叶颖松、黄惠萍
黄明红、傅艳华、陈爱治
苏建辉、陈志强、陈国宣
黄春鸿、李小燕、陈忠灿
林小清、许小番、林娜
黄培土、粘冬梅、陈天福
张森杨、傅金成、傅赞生
李建鹏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南安市调整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记者:洪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