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率先开展县域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试点

日期:2024-12-01 作者:安厚 浏览:5 评论:0
东南网11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县域小型水利工程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集中管护试点,打造“政府主导、企业管理、规模运维、专业管护、按效付费”的水利工程管护体系。据介绍,我省有1.28万处单村供水工程和超3400座小型水库。近年来,为破解管护难题,我省积极

东南网11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县域小型水利工程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集中管护试点,打造“政府主导、企业管理、规模运维、专业管护、按效付费”的水利工程管护体系。

据介绍,我省有1.28万处单村供水工程和超3400座小型水库。近年来,为破解管护难题,我省积极探索创新单村供水管护机制,推行县域单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73个城乡供水一体化任务县(市、区)全部与实施主体或专业化服务公司签订统管协议,实行专业化管护;同时,在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小型水库社会化专业化管护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水利工程管护水平,重点补齐单村供水和小型水库管护短板,此次试点工作,我省将县域内单村供水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等纳入集中管护的对象,同时,鼓励各地将水闸、泵站、堤防、河湖库管护等一并纳入管理。

试点将统一管护机构、统一管护合同、统一管理标准、统一平台监管。即以县域为单元,择优确定一家专业管护服务主体;按照单村供水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等三种类型制定管护合同范本,各地统一按照合同范本要求与服务主体签订合同;省级统一制定单村供水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管护标准,各地形成集中管护运维服务包、探索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集成县域内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基础数据、运行数据、监测数据,实现农村供水、水库管护、防洪预报调度等业务“一网感知,一屏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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