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小区业委会委员全链条选用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小区业委会的规范建设和有效运作提供了全面、细致的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基层治理体系,提升了社区治理效能。
严格选任标准 确保人选质量
《措施》聚焦业委会委员的“选”与“育”,明确了严格的选任标准。为选出公心强、能力强的业委会委员,石狮市制定了“四有”正面清单,包括有公心、有热心、有精力、有能力,另外还有“七不能”“八不宜”负面清单,确保人选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精力投入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同时,建立了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的“双审”机制,对业委会委员人选进行全过程把关。
在解决“人从哪儿来”“怎么选人”等问题上,石狮市深入摸排居住在小区的在职党员干部、离退休干部、村(社区)“两委”等8类重点人选650名,按照“一小区一台账”建档,优先从中物色合适人选。
针对业委会委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措施》提出“实招”,统一编制“一清单七制度”操作范本,包括职责清单、党建引领物业小区治理制度、承诺守诺制度、会议和学习制度、日常接待和矛盾调处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制度、印章和档案管理制度。
创新“挂钩帮带”模式,对石狮169个小区“一对一”选派科级干部挂钩,协助指导业委会委员找准工作重心,并建立岗前培训制度。
健全监督机制 确保规范履职
除了在选育上下功夫,《措施》还在“管”上齐发力,健全规范业委会履职监督机制。通过优化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在169个小区全部成立党支部,同步对部分村(社区)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将小区党支部全部直接隶属于村(社区)党组织,压实村(社区)管小区的直接责任。通过建立重大事项村(社区)列席、镇(街道)备案制度,推动业委会依法履职、规范运作;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将业委会重大事项决策“晒”在阳光下,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此外,石狮市还紧盯关键环节,组建3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督查组,每月至少抽查10个小区,实现全覆盖交叉检查,确保169个小区公共收益审计率达100%。对于业委会委员的激励与约束,《措施》也给出了明确规定,对“一肩挑”的对象进行评星定级,获得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分别给予400元、600元、800元每月的工作补贴,同时对于担任业委会职务且表现突出的村干部、在职党员干部等,在季度激励金等次确定、职级晋升、评聘职称等方面给予优先倾斜。(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 许小程 通讯员 薛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