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立平)12月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于12月5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东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对依法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汇报,并同意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新任命满一年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漳州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福建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的实施纲要(草案)》议案准备情况的说明、市政府关于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管理和部分专项债券资金调整及相应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准备情况、关于《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情况、关于《漳州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修改二稿)》(三审)情况、关于召开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等汇报,并同意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会议还研究讨论《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送审稿)》,听取关于开展我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回头看”的报告等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俊德、吴芳华、方木荣、沈茂欣、李亚树,秘书长欧阳元成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