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讯近日,实验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前成功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促成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此前,福州平潭某物业公司与业主林某因物业费拖欠问题“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计划申请执行,要求林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9000元及违约金。为推动矛盾纠纷在执行前化解,福州平潭法院的执行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得知,原来林某因房屋漏水问题多次向物业反馈,但始终得不到解决,选择拒缴物业费。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开展沟通,耐心劝解,并组织双方共同前往实验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物业协会调解室,邀请物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经过近两个小时的释法析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仅要求林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免除违约金,同时物业公司协助林某找开发商处理漏水问题。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