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规则衔接看大湾区“软联通”

日期:2024-12-05 作者:文峰 浏览:3 评论:0
新华社广州12月4日电 题:从司法规则衔接看大湾区“软联通”新华社记者李雄鹰“最近刚完成代理的一宗涉及澳门投资者餐厅的劳务纠纷案件,该案在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一审,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来自澳门的首批大湾区律师谭晓红已在广州南沙执业两年多时间了。成为大湾区律师后

新华社广州12月4日电 题:从司法规则衔接看大湾区“软联通”

新华社记者李雄鹰

“最近刚完成代理的一宗涉及澳门投资者餐厅的劳务纠纷案件,该案在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一审,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来自澳门的首批大湾区律师谭晓红已在广州南沙执业两年多时间了。成为大湾区律师后,她的业务更忙了,时常往返于广州、珠海、澳门等大湾区城市,希望可以发挥自身所长,助力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

“一国、两制、三法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独有特点。近年来,内地与港澳在经济社会领域良性联动、优势互补、发展共促,但在司法领域有所不同,三地民商事领域的法律规则和司法实践都存在差异。面对跨境民商事案件持续增长的形势,亟需在诉讼制度“软环境”的对接上取得突破,为高效便捷化解跨境纠纷、实现大湾区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司法规则衔接的前提,是司法从业人员深度交流与合作。截至今年9月,已经有近500名港澳法律人士取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他们往返于内地和港澳之间,不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也在不断适应内地法律体系,融入本地生活。

“近年来,内地与港澳司法协助、交流、研讨、互鉴等活动不断增多,有效促进三地增强法治认同、法治共识、法治互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辜恩臻说,比如内地与香港法官双向交流,通过互派人员到对方法院旁听庭审、业务讨论等形式加深交流互鉴;三地法官、律师用模拟法庭的方式,按照内地、香港、澳门诉讼程序分别对同一宗案件进行模拟审理;一些基层法院常态化接收港澳青年到院实习,帮助港澳青年深入了解内地司法实践……

除司法人员交流外,在司法规则衔接方面,三地探索成果不断。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官常常面临域外法查明途径有限、程序繁琐等问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焦小丁说,为破解这一难题,广东法院立足构建系统化、专业化的域外法律查明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汇集3万多部域外法、近7万份涉外裁判文书,实现域外法一站式高效查明;建立全省统一的域外法查明专家库,30名港澳法律专家作为首批入库专家,现已完成专家协助查明首案。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出台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统一跨境纠纷管辖、诉讼主体认定、简化委托手续等适用标准,推动“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落地。

广州南沙,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积极探索司法规则衔接,结出丰硕成果,一批探索举措诞生于此。

“目前南沙法院已探索出事实清理、证据开示、类案辩论等多项诉讼规则衔接创新成果,畅通港澳陪审员、调解员、专家咨询委员和实习生等港澳人士司法参与渠道。”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蔡颖说,由大湾区律师澳门执业律师代理的内地首案在南沙诞生,由大湾区律师任调解员的劳动争议案在南沙办结。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活跃,高效化解跨境纠纷是经济发展的题中之义。2023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3万件,占全国64.8%。要化解如此大量的案件,既要坚持依法办案、快速审理,还要注重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

近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在线调解室里,经办法官与涉外特邀调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争议焦点后,援引《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货物丢失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快速化解了一宗跨境运输合同纠纷,被告当庭支付和解款,原告撤诉结案。

广东法院深入推进粤港澳三地调解、仲裁与诉讼的有机衔接,建立统一的港澳特邀调解员名册,选聘120名港澳特邀调解员参与跨境纠纷化解,率先探索引入港澳特邀调解组织,建设裁审对接电子平台,打造跨境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我们希望通过三地司法规则的衔接互鉴,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以及规则的示范地、引领地。”辜恩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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