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沧法院成功执结我市法院首例房票执行案件,一张小小的房票,成为了破解多年债务难题的关键。
从2019年开始,蔡某因为欠了好几笔钱,被起诉到法院。判决后,蔡某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为蔡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个被执行案件只能先中止执行程序,等待发现新的财产线索。
海沧法院执行局法官 张玲玲:在今年的10月份迎来了一个转机,蔡某的其中一个债权人谢某,向我们院提供了财产线索。这个财产线索是,蔡某他所在的村居正在发放拆迁安置的房票。谢某就申请法院冻结蔡某名下的房票,我们核实了这条线索之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了所在的拆迁公司,冻结了蔡某的房票。
几天后,蔡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称已经和谢某达成了还款方案,希望法院解除名下房票的冻结。借此机会,承办法官约谈了蔡某和他在海沧法院执行的全部案件债权人,蔡某当场履行了三笔小额欠款,并和谢某达成协议,解除房票冻结后,就将转让房票的钱,用于偿还欠谢某的40万元款。
海沧法院执行局法官 张玲玲:与债权人谢某协议通过自行处置房票的方式,来清偿他和谢某之间的债务,为了确保财产变价的一个可控性。我们在通过谢某的申请要求,解除房票冻结的当天,也通知了谢某和蔡某一起前往拆迁公司。
11月19日,法院向拆迁公司当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蔡某名下房票的冻结措施。蔡某领取到价值270多万元的房票后,将房票转让给事先找好的买家,收到转让款后,当场还清了欠谢某的钱。
海沧法院执行局法官 张玲玲:我们也联系了蔡某在本市其他法院的相关案件的承办法官,告知了这条财产线索。同时也向蔡某释法说理,告诉他在有能力履行生效裁判的情况下,如果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有可能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督促蔡某自动履行了另案的债务。
法官介绍,房票是一种征收补偿方式,根据厦门市现有政策,房票持有人满足一定条件,可自行转让其名下房票,一张初始房票可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已转让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本案也是我市法院首例房票执行案件,通过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的方式,将房票顺利变现,同时促成多个案件一并执行完毕,有效清理了多起陈年积案。
海沧法院执行局法官 张玲玲:除了当事人自行处置之外,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对房票进行强制的处置。本案实现了对房票这一新型的财产处理方式的一个探索,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法院对接了相关部门。明确了房票处置过程之中具体协执的单位,也掌握了房票处置流程中特殊的注意事项,对于后续法院司法处置房票提供了可行的操作路径。
来源:特区新闻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