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印发细则 厦门市中小集群运营单位首年可享100万元补助

日期:2024-12-05 来源:厦门 作者:厦门二手房买卖出售交易信息 浏览:763 评论:0
近日,市工信局印发《厦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中小集群认定后,其运营单位可享受连续三年的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按照首年100万元;第二年最高60万元;第三年最高40万元进行拨付。其中,首年直接一次性拨付100万元,后续两年根据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补助。

  近日,市工信局印发《厦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评价细则》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86625.html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