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逾期举证!法院开出20万“罚单 ”

日期:2024-12-05 来源:台海网 浏览:1 评论:0

  12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张芯雅通讯员厦法)近日,厦门中院作出一份处罚决定书,决定依法对一公司的恶意逾期举证、影响诉讼程序、浪费司法资源行为进行处罚,开出20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在一审诉讼中,法院曾多次要求福建某建设公司补充提供相关证据,但该公司拒不提交。一审法院以依据不足判决该公司对尚欠500余万元工程款承担付款责任。随后,该公司提起上诉,于二审中才提交重要证据,厦门中院根据其于二审提交的在案证据,综合认定其非合同相对方,遂作出改判。

  厦门中院认为,该材料并非难以收集,更非新证据,福建某建设公司经一审法院要求提交后仍拒不提交,迟至二审期间才提交,导致案件改判,其前述逾期举证行为存在主观恶意,不仅扰乱了诉讼程序,还浪费了司法资源,遂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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