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日期:2024-12-06 浏览:3 评论:0

  (记者李立平)12月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河主持会议,副主任林俊德、吴芳华、方木荣、沈茂欣、李亚树、蔡总平,秘书长欧阳元成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马涛涛,市法院院长林忠明,市监委、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全文详见二版)。会议决定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上旬在芗城召开,正式会期3天。

  会议决定批准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管理和部分专项债券资金调整及相应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表决通过《漳州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办法》。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漳州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福建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的实施纲要(草案)》议案准备情况的说明,审议《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并决定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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