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

日期:2024-12-06 浏览:5 评论:0

  (记者李立平)1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依法对新任命满一年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

  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国防动员办、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文旅局主要领导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等9位同志履职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履职评议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会后,民主测评结果将报告市委,同时抄送市政府、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并反馈给被测评人员。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市委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的规定》,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开展履职评议,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全面提升履职工作实效,助推漳州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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