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住建局获悉,为深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升工作,建设强有力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晋江印发《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业委会在小区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份指导意见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坚持像选村干部一样选好业委会委员,按照‘讲政治、有公心、有热心、有能力、有精力’的要求,督促相关村(社区)协助、指导住宅小区业主选好配强业委会委员。”晋江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
指导意见明确,要采取党组织推荐、业主代表联名推荐、业主自荐等方式,坚持好中选优,把优秀合适人选摸排出来,鼓励并优先推荐村(社区)、乡镇(街道)、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国有企业等领域离任、退休人员或退二线领导干部、在职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常住党员等参选业委会委员。
指导意见要求,要认真把关小区业委会委员人选资格、结构等要求,确保新成立或换届的小区业委会委员中的党员比例不低于50%,要大力推动小区党支部书记、委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小区业委会主任、委员,引导鼓励小区业委会党员负责人到小区党支部任职,持续提升小区党支部与小区业委会交叉任职、小区党支部书记与小区业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
“为了进一步规范业委会及其成员履职行为,我们还制定了《晋江市业主委员会履职清单》《晋江市业主委员会履职负面清单》,加强对业委会及其成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指导,推动业委会找准定位,不错位、不漏位,主动作为、担当有为。”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蔡斯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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