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收入分配机制,三明市国资委近期制定出台了《三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改革,激发国企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一是强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运用。根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确定各档次分配系数的企业负责人人数比例,将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二是强化企业董事会职权建设。由企业董事会发挥薪酬委员会等机构的职权作用,深化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将企业负责人薪酬严格按照契约约定与业绩、贡献、风险相挂钩;三是实现改革举措全面覆盖。在推动一级集团薪酬差异化改革的基础上,同时部署一级集团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动权属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改革工作,确保改革举措层层落实,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