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意见精神,持续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制度、资金、技术、宣传、执法等保障措施,规范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评审,稳步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企业数量,示范带动工贸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日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行文推广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评审工作经验做法。
泉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三级定级评审工作经验做法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强化制度和资金双保障。印发《泉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执法工作方案》,从职责分工、评审流程、监督管理、执法约束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评审工作,并明确规定“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标准化三级定级评审费用”。2023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130余万元用于我市工贸企业三级定级评审工作。
二是整合工作职能,优化定级评审模式。整合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工作职能,通过政府采购确定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单位作为全市工贸企业标准化三级的定级评审机构,负责全市工贸企业标准化三级定级组织、评审、审核等相关工作。整合评审专家和评审员工作职责,通过公开招募、资格审核、专家授课、培训考核等流程,分行业分专业建立总人数为120人的评审人员库,并采取随机抽取评审人员参与定级评审的方式,优化评审流程,充分发挥评审专家的技术优势,强化评审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三是落实全员责任制,培育壮大参评企业数量。开展落实工贸行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全市3.4万家工贸企业编制全员责任制及其考核清单、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3108人、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9115家,筑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印发《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指导服务方案》,应用泉州市标准化提升“3456”特色工作法,组织深入企业开展标准化提升技术指导服务,巩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水平,2023年以来累计指导培育标准化标杆企业182家,并全数纳入标准化三级定级评审企业名单。
四是强化激励约束,引导企业积极参评。印发《关于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星级管理创新以奖代补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方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星级评定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级,实行五星差异化监管。对通过标准化三级评审的企业,直接评定为三星级企业,并明确以指导帮扶为主,将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化运行质量不高的企业列入重点执法对象。同时,创新以奖代补机制,对三星级以上企业,由政府给予一定经济奖励,2023年以来累计奖励标准化三星级以上企业(含标杆企业)及6个属地乡镇共计200余万元,引导激励企业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标准化三级定级评审。
五是严格规范评审,把好评审质量关。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的通知》,督促指导评审机构规范评审人员管理、评审过程管控和评审质量控制,编制《评审申请流程》,规范企业申报材料审查;编制现场评审计划,准确把握评审依据和评审范围,明确评审分工和评审方法,严格开展现场评审;编制现场评审报告,明确不符合项的整改期限及整改标准,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视为整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在颁证后半年内进行现场抽查,倒逼评审机构加强评审人员管理、评审过程管控和评审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