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以旧换新”最高补贴15万
12月10日讯近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厦门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工作流程》(简称“流程”)。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
根据流程,住宅老旧电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报,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且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的电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流程明确,实施更新的电梯定额补贴15万元/台;实施改造的电梯定额补贴5万元。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需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需大于5万元。若申报条件发生变化,以国家相关部委最新的通知为准。
据了解,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实行“自主申请、事前审核、事后拨付”原则。业主(或被授权人)向属地街道提交资金补贴申请材料,并按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后,报所在区住建部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下达各区后,审核通过的予以拨付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