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超龄劳动者如何讨薪?

日期:2024-12-11 来源:台海网 浏览:4 评论:0

  12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不少“银发族”在退休之后选择继续工作,但是他们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再形成劳动关系。这些“超龄打工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昨日,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在“银发族”眼中,包吃包住的门卫可谓“好工作”。数年前,66岁的阿金(化名)应建筑公司要求,到一家发包公司当门岗,月工资4999元且包吃包住。

  2022年7月起,因工地不供三餐,建筑公司承诺每月多给900元伙食补贴。可到12月,阿金发现有两个多月工资和四个月补贴未发,心急如焚。

  2023年,阿金向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催讨:“我还有两个半月工资、四个月伙食补贴未领,是这样吗?”

  对方承认工资和补贴未发。然而,阿金还是迟迟未收到报酬。他认为,是因发包公司未拨款给建筑公司所致,遂将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支付工资和餐补。

  对此,发包公司称与阿金无合同关系,阿金无权要求其支付。而且,由于建筑公司的经营危机,致使工程停滞,发包公司已超额垫付工程款,建筑公司还倒欠违约金。

  海沧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人工资支付表》及聊天记录等证据,可认定建筑公司雇佣阿金及工资标准的事实。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建筑公司向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1万余元及四个月伙食费3600元,驳回阿金对发包公司的诉求。

法官说法

未签劳务合同劳动者也能维权

  法官说,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可能会给维权带来一定困难,但劳动者仍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劳动者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工资发放情况,并保留好沟通记录。在数字化时代,聊天记录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能够清晰地反映双方的沟通内容和约定,对于解决争议具有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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