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检察院:助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 守好集体经济“钱袋子”

日期:2024-12-12 浏览:1 评论:0

  漳州检察官微

  跟踪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座谈会

  “现在大家都可以通过微信群看到村财的支出明细,还可以看到结余款有多少,心里有数多了,也不担心村里的钱会到谁的口袋里去了……”近日,当平和县检察院针对罗某挪用资金案制发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时,村民这样说道。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春风吹拂下,平和县农村地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家惠农强农政策的密集出台,政府民生资金的大量投入,如同甘霖般滋润着这片土地,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显著改善了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然而,在这股蓬勃发展的浪潮中,个别村集体财务管理的不规范现象却如同暗流涌动,给村干部挪用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村财流失,损害了集体利益,也挫伤了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日前,平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村干部罗某挪用资金案一审判决生效,罗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了该县某乡镇下辖某村在集体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这些漏洞包括结余款未能及时入账、村集体资金长期被个人挪用、申领款项用途跟踪制度缺失以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监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不仅导致了村财的流失,更对乡村振兴的顺利进行构成了潜在威胁。

  面对这一情况,平和县检察院深感责任重大。他们深知,管好、用好民生资金直接关系到各项涉农项目能否如期完成,民生资金能否不折不扣地发放到位,更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保护农村集体财产不受侵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平和县检察院向该乡镇制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机制、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和资金款项用途跟踪制度以及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检察建议。同时,该院还注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通过不定期电话沟通、联合派驻纪检组实地走访、与乡镇主官座谈等方式,助推该乡镇作风建设常治长效。此外,平和县检察院还联合县监察委组织村干部旁听案件庭审,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要以案为鉴,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牢牢记住村集体经济利益是不可侵犯的……”该乡镇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展开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2024年6月27日,该乡镇组织召开了乡、村两级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全体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会上,大家共同观看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蚁贪之害》,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村干部违纪违法的根源和危害,增强了干部们的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乡镇还充分利用小微权力监督管理平台,对村级财务支出进行全面监督,以“微信群+小程序+监督管理”为架构,将村级财务支出情况严格按照事前公示、村务公开等板块进行公开,并分享到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中。这一举措不仅为群众监督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渠道,也让村干部们的行为更加透明、规范。同时,严格按照“两把钥匙管公章”对村级用章进行监督管理,存放公章的柜子设两把钥匙,村纪检委员、报账员分别保管一把钥匙,如果用章需要两人一起开锁,保证村纪检委员对使用公章的行为知情,并有效进行全程监督。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防止了公章的滥用和误用,进一步保障了村集体资金的安全。

  在平和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推动下,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让该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逐渐走向规范化、透明化。“现在村财收支情况公开透明,我们对村里也更放心、更信任了。”村民们纷纷表示,相信在检察院和乡镇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村里的财务管理会越来越好,乡村振兴的步伐也会越迈越坚实。

  ⊙本报记者肖颖婧

  通讯员赖雪琼庄俊眉文/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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