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案涉房屋,却有人将房屋里的门窗全拆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找到了相关的当事人,一起来了解一下。
案涉房屋位于湖里区嘉禾路,是法院准备处理的一处抵押物。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由法院拍卖房产。不过,之前被执行人已经将案涉房屋租给了案外人涂某。法院在查封案涉房产时发现,这套楼中楼被分成了13个房间。涂某租下来之后,作为“二房东”将这些房间再租给其他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 方珺:经过前期的一些沟通和工作,居住在房屋里面的这些承租人也陆续搬离了案涉房屋,这个二手房东的涂某也向法院承诺,会在限期的时间内腾退,并且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法院执行,向法院签署了腾房的承诺。
前不久,涂某向法院表示已经腾退了房屋,但等到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案涉房屋换锁时发现,屋内的门、窗、吊顶全部都被破坏了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 方珺:这个破坏其实是已经严重的损坏了房屋的外观跟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基于他这个行为,法院已经认定他构成了妨害执行,所以决定对他采取拘留措施。
全市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日前,全市法院执行局开展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行动当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成功查找到涂某下落将其带回,对涂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并实施拘留。经过调查,涂某在向法院承诺自行腾房期间,将家具、家电拆除事宜承包给了旧物回收人员,并告知只要收回9000元损失,案涉房屋内的物品“能拆走就拆走”。可没想到,这样的行为,却给自己换了司法拘留15天的后果。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 方珺:我们会有一些当事人,作为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或者说自己的标的物被法院查封了 其实他是可以通过,合法的表达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主张之后的相关的权益,可以参与法院执行案款的分配,直接在案涉的拍卖物当中去做一些毁损的行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的后果,甚至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涉及触犯刑事犯罪。
记者了解到,此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成功拘留、拘传39人,腾退房屋5处、店面1处,执行到位金额达255.09万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吴兆安:本次专项行动主要聚焦涉民生、涉民企,小标的和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类型,通过采取拘留,拘传等强制手段,集中攻坚,推动一批案件的实质化解,有效震慑被执行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
来源:特区新闻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