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钱玲玲)明年1月1日起,《厦门市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将正式施行。该办法属省内首创。昨天上午,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
目前,厦门市正在加快构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一支与产业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是当前的重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技能人才约97万人,高技能人才约55万人,均已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两个35%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发挥技工院校作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基础性平台作用,市人社局制定出台《厦门市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厦门市技工院校专注内涵建设,致力提升办学质量,培养输出技术技能人才。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新闻发言人吴目国表示,该办法属省内首创,目前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市均尚未制定办学质量评估办法等类似政策。
据介绍,该《办法》聚焦规范办学、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专业建设等重点事项,涵盖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各维度,评价方式多元融合,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兼顾,可操作性强。
评估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对评估得分高的,在评优评先、奖学金名额分配、竞赛集训、专业帮扶等方面给予倾斜,与资源配置、奖惩激励挂钩,激发办学动力,助推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对评估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