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美区2024年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者(第二批)体检的通知

日期:2024-12-13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4 评论:0

  集美区2024年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者(第二批)考试体检定于12月16日上午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地点: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正面大楼(诚毅大街1号主楼)三楼中厅。

  二、集中时间:12月16日(星期一)上午7:20。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照片(1张1寸个人半身彩照)和《公务员、参公招聘体检告知书》(本人签名);同时,准备体检费用418元(当场复检项目可能需要额外费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支持移动支付,待体检完表格上交后现场缴交。

  2.体检前正常清淡饮食、休息,勿酗酒及剧烈运动。体检前一日晚20:00以后需禁食、空腹勿饮水,体检当日早起空腹参加体检。

  3.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谢绝亲友陪同。

  4.考生应熟悉招聘考试有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与体检。

  5.女性在月经期间不宜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的,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可能受孕或有射线禁忌者,勿做X光检查,需携带相关的医学证明。存在上述情况的,均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果不受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或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影响。与体检合格标准不符的且要求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残联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7.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1.集美区2024年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者(第二批)体检人员名单

  2.公务员、参公招聘体检告知书

  厦门市集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

  集美区2024年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者

  (第二批)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准考证号

招聘人数

名次

1

灌口镇

A01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37

4

1

2

灌口镇

A01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42

4

2

3

灌口镇

A01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49

4

3

4

灌口镇

A01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47

4

4

5

后溪镇

A02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57

2

1

6

后溪镇

A02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58

2

2

7

杏滨街道

B03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65

1

1

8

杏滨街道

D04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70

1

1

9

杏林街道

B05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80

3

1

10

杏林街道

B05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82

3

2

11

杏林街道

B05

残疾人联络员

20240993

3

3

文章链接:http://dongfengkuaidi.vip/news/show-88637.html
标签: 厦门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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