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起,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要调整了!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19年1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政策实施以来,执行情况良好,有效促进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19年为2.98,2024年1月-11月为2.30,综合指数越低意味着空气质量越好。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我市结合实际,对现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进行修订划定,形成《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