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华侨历史遗存“有法可依”
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华侨历史遗存的设区市法规——《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下个月起正式施行
12月12日下午,泉州市召开《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政府、乡、门楼等系列建筑组成,2009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值得一提的是,别墅主卧室建有取暖用的壁炉及卫生间,这在泉州早期的洋楼中是非常少见的。最具特色的是正立面竖有12根通高凹槽粗壮圆柱,每3根为一组呈直角相靠,颇符合巴洛克建筑追求新奇的特点,起到视觉震撼的效果,然而从正面看,由于视线遮挡,通常会误认为只是双柱相连。
如今,王顺兴信局每年都会吸引一批批青少年前来参观、研学,从中感受华侨爱国情怀,以及每一份侨批里头的浓浓家国情。(海都记者 杨江参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