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13日电 (李玉琼)日前,霞浦法院成功调解多起涉及县域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到了涉案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据悉,原告被告因建设县域重点项目发生纠纷。原告胡某诉至法院,要求...
宁德新闻网12月13日电 (李玉琼)日前,霞浦法院成功调解多起涉及县域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到了涉案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据悉,原告被告因建设县域重点项目发生纠纷。原告胡某诉至法院,要求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其工程款本金、利息等,并要求霞浦某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期间,霞浦法院根据胡某的申请依法冻结霞浦某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账户对应金额。之后,多名原告陆续将上述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偿还欠付的工程款。 本着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霞浦法院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处理该批系列案。 经了解,被告并非恶意拖欠工程款。鉴于双方之间已经完成结算,争议点在于款项何时支付及支付多少的问题。经多方协商,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款项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约定在法院解除被告银行账户当日或后几日,被告向各原告支付第一期款项。 调解次日,霞浦法院干警马不停蹄前往异地解除被告被冻结的账户,确保第一期款项的顺利支付。至此,五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一起执行案件也得以执行完毕,实现“一案结多案消”的良好治理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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