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男子卖假"大鹅"羽绒服,被罚近10万元!

日期:2024-12-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浏览:0 评论:0

近日,记者从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一男子因销售假羽绒服,被处罚99225元。

经查明,该男子于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份之间,从他人(另案处理)处购买假冒“CANADA GOOSE”注册商标羽绒服并用于销售,先后累计进货假冒商标羽绒服400多件。并以人民币120元-18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侵权羽绒服按销售价格计算金额共计66150元。

2022年11月24日,男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退出款项2.2万元,后涵江区检察院对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截至被查获,该男子违法经营额66150元。据男子陈述申辩:“其身患强直性脊柱炎十余年,长期治疗,无法正常从事劳动工作,妻子也没有正式工作,家中还有未成年子女要抚养,父亲肾功能不全,长期服药,母亲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实在无力承担罚款。”

经过核实,该男子残疾及家庭困难情况属实。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销售侵犯“CANADA GOOSE”注册商标羽绒服的行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但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出违法所得款等情节,可视为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在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当事人身患三级残疾,家庭生活存在实际困难,执法部门予以从轻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99225元,上缴国库。(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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