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酒驾被查,成“反面教材”!

日期:2024-12-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浏览:1 评论:0

驾校教练作为“学车”道路上的引路人,本该以身作则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这一驾驶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然而有驾校教练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还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做了一回“反面教材”。近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数值超标

12月13日上午7时30分许,何某某驾驶教练车在福州机场高速福州东收费站被福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何某某的数值为56mg/100ml。经询问得知,何某某是一名驾校教练,前一天晚上与朋友聚会喝酒,睡了一觉之后感觉很清醒,抱着侥幸心理,沿途接上3名驾校学员,准备前往驾考场。据了解,何某某驾驶的教练车属于营运机动车,最终,何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高速交警提醒,人醒不等于“酒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需要时间,根据喝酒的种类和酒精含量的不同,代谢时间也不相同,每个人的体质也会影响酒精代谢速度。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至少要间隔24小时再驾车,以免“隔夜酒”“隔餐酒”导致酒驾甚至醉驾。(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文/图)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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