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先行先试渔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卖碳”,卖出全国好经验
近年来,漳州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行先试渔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政检法产学研协数金一体化合作模式,推动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良性循环。
率先创新渔业碳汇开发模式
2023年以来,漳州在全国率先创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国企受权、统一开发”的渔业碳汇开发模式,印发实施《漳州市开展海水贝藻类养殖碳汇核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的碳汇资源实现集约化管理以及规模化、规范化的碳汇开发。
漳州以沿海县(区)政府、国企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授权市属国企漳龙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开发渔业碳汇资源,并组织专家评审建立碳汇产品定价机制,建立了全市渔业碳汇资源库,推动碳汇产品核算、交易、核销等数据可追溯管理,创新打造出一套渔业碳汇权属、核算、核证、定价、交易、核销、数字、金融规范样板。
除此之外,漳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海水养殖碳汇核算试点工作,成为全国首个完成全市海水养殖碳汇核算的地级市。首批核算出约24万吨海水养殖碳汇,在福建省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上线销售。
首开县级财政渔业碳汇收入先河
碳汇收入如何汇入政府财政?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龙海区财政成功申请增设渔业碳汇相关非税收入科目,在全国首开县级人民政府碳汇非税收入科目,并于今年7月收到1.5万元渔业碳汇收入,成功打通了县级财政渔业碳汇创收渠道。
该款项系全国首笔成功缴入县(区)政府的渔业碳汇收入。龙海区将该笔渔业碳汇收益用以支持生态环境修复项目。
漳州还在涉生态破坏案件和社会主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中适用碳汇认购,创造性开拓了法院、检察院、行政部门、社会主体四类渔业碳汇引导认购渠道,推动行政案件、蓝碳司法、“蓝绿碳”检察保护机制等与渔业碳汇交易相衔接。
今年8月,东山县3家涉及生态行政处罚案件的企业签署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自愿认购2.3万元的渔业碳汇用于生态修复。
完成全国首例跨国海藻碳汇开发
2024年10月,全国首例跨国海藻碳汇在漳州完成开发,878吨印尼江蓠养殖碳汇在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完成销售。该产品由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购买,用于洱海会议碳中和。
该项目以漳州绿新(福建)食品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与印尼海藻公司签订海藻碳汇合作开发协议,将印尼江蓠养殖碳汇开发至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上线销售。
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该项目是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指导下,由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发起,联合央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交易平台、私企等社会各界力量,通过跨国非政府组织签订谅解备忘录的形式,按照碳汇的时空可追溯性、唯一性等基本原则,开发跨国碳普惠海藻碳汇。
漳州渔业碳汇开发的成功实践,有利于助力构建“一带一路”蓝碳朋友圈。此次跨国碳汇开发的落地核销,不仅以实践证明漳州渔业碳汇开发模式的可行性,还吸引南太平洋岛国贸易与投资专员署关注,目前正积极就海藻原料贸易、海藻碳汇合作等与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海藻企业开展合作洽谈。
⊙本报记者蔡楠楠
通讯员吴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