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第四代住宅” 门槛下调至160㎡
12月19日讯12月17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立体生态住宅项目规划管控要求的通知。根据最新要求,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具备临湖、临海、临景条件的,可设置立体生态住宅。同时,岛内立体生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含公摊)由此前要求的200平方米下调至不得少于160平方米,岛外立体生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含公摊)不得少于120平方米。
立体生态住宅,又被称为第四代住宅,就是“户户有花园、家家有庭院、得房率超过100%”的新型住宅。早在今年1月,厦门就出台了建筑规划新规,鼓励项目开发企业打造第四代住宅。当时对规划管控要求相对严格:一是岛内外的建筑面积(含公摊)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二是每户拥有户属空中花园,原则上应当临湖、临海、临景建设,户型不得带有敞开式连廊等。今年下半年,厦门多次下调第四代住宅的起步门槛。7月,厦门将岛外的第四代住宅户型门槛调整为不得少于144平方米,10月份再次调整为不得少于120平方米。如今,又将岛内的住宅户型门槛调整为不得少于160平方米。
目前,第四代住宅产品已经在全国多个城市推广,省内福州、漳州、龙岩等地均已落地第四代住宅项目。在厦门,目前岛内首个第四代住宅建发港务·宸启瑞湖已经于近日正式亮相,岛外则有集美的建发·鲤悦二期与海沧建发·阅海作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