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南(化名)的奶奶收到周宁县检察院检察官送来的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谢谢国家的救助金,谢谢你们,我可以给我的孙女换一张新床了。”她激动地说道。
今年8月,小南的奶奶来到周宁县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希望能够申请司法救助。原来小南是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被害人,家庭情况十分困难,案件发生后,小南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终日沉浸在恐惧中,夜不能眠,以泪洗面。
接到该线索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案卷、走访调查核实小南家庭情况,经审查认定小南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周宁县检察院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其申报司法救助金,最终向小南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该救助金将用于小南今后的生活、教育及心理治疗等方面。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据悉,2024年至今,周宁县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部署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通过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为3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5.5万元,给生活陷入困难的被害人带去帮助,让被害人感受到法律温暖,彰显了司法温情。
下一步,周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作用,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朱灵塬通讯员刘梦婷许文昌编辑:邱祖辉审核:刘宁芬 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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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周宁县检察院依法为救助申请人发放一笔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