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四

日期:2024-12-19 来源:三明日报 浏览:0 评论:0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加强文化资源保护,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未来负责。

  “夫源远者流长,根深者枝茂”。三明文化底蕴深厚,既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辉煌的革命文化,又有独特的人文风情。这些宝贵的财富,不仅是三明亮丽的城市名片,更是推动城市文明、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

  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要向更高水平推进文化保护。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宝贵的文化资源,不断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三明新形象。

  推进文化保护,要坚持以文铸魂。文化,是一个地方独一无二的印记,更是一座城市的精髓和灵魂。在城市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守护好历史文化记忆,就是守护好一座城市的文化根脉。三明是中央苏区核心区、红军长征出发地之一,要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强化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革命史料研究阐释,建好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创新推出一批红色精品课程、特色教学、教学路线,办好红色研学、讲好红色故事,进一步打响“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品牌。同时,三明又是闽人之源、闽学之源、闽师之源、闽江之源和客家祖地,要深入挖掘文化资源,推进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用好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办好客家文化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增强群众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推进文化保护,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化人,最早出自《周易》:“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以人文之道化人,核心是“德”。三明作为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发源地,要坚持不懈做好以文化人工作,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口述史整理工作为契机,深化拓展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乡风工作机制,让文明新风拂煦三明大地,润泽百姓心灵。要深度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主流价值的榜样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持续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城市文明水平。

  推进文化保护,要坚持以文兴业。文化事业繁荣是文化产业发展之源,文化产业发展是文化事业繁荣之基。三明文化资源丰富、旅游品牌众多,如何让“文化兴”与“产业旺”同频共振,是当下我市研究的重要课题。我们要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发展文旅经济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让文旅资源“活”起来、业态“多”起来、消费“热”起来。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做好人气聚合、产业融合、资源整合文章,提升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推进万寿岩遗址“申世遗、创5A”,做旺泰宁古城、沙县东门古街、大田“第二集美学村”等历史文化街区人气,拓展创意设计、影视拍摄、文化演艺等新业态,推动特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文脉绵延,熠熠重光;承古拓今,生生不息。在历史和现代的交融、继承和发展的碰撞中,我们要坚持在创造中转化、创新中发展,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持续推动特色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开发利用,让优秀传统文化焕发出时代光彩,为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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