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漳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近日,漳州市残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漳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标志着漳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正式启动。
此次漳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有相关辅具购买需求的持有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漳州市民或常住漳州市的非本市户籍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给予50%的补贴,一、二级的残疾人给予60%的补贴,对每位残疾人购买辅具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表)复印件和手持残疾人证的照片到指定商家填写相关材料,并配合商家做好残疾等级核验。之后根据残疾等级,通过本人的云闪付扫码领取中国银联开发的刷卡优惠券,选购自己需要的供货商家提供的指导目录中的辅具产品,结算费用时,即可直接抵扣补贴金额。
据了解,经供货商家自愿申报,辖区县级残联审核推荐并报送市残联备案,目前共32家供货商家参与活动。根据本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指导目录,包括电动轮椅、轮椅车头、假肢、矫形器、铲式担架、多功能护理床、爬楼机、助听器、字幕眼镜、导盲帽、盲人手机等11种辅助器具可享受补贴,适用补贴对象涵盖下肢残疾人、肢体缺少的残疾人、卧床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视力残疾人等多个类别。
补贴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政策实施期间,如补贴资金额度提前使用完毕,将通过在市残联和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等方式,提前结束本次补贴政策。
来源:闽南日报